数字经济为中国与中东欧16-1机制开辟新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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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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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数字经济正在成为各国经济增长新动力。具体来看,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从技术层面看,全面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已具备坚实基础;从产业规模看,数字经济规模占各国GDP比重较大,且增速高于本国GDP增速;从发展态势看,持续增长的强劲需求引领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从发展动力看,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首要动力。

        在此背景下,欧盟于2014年11月发布了《欧洲数字议程战略——重塑欧洲经济》。中东欧16国对发展数字经济的基础在整体上要弱于欧洲其他国家,但目前,大部分中东欧国家在欧洲数字议程框架下制定了各自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并希望通过这些战略改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通过互联网的带动作用,加大国内投资力度和吸引外来投资,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一、中东欧16国经济发展特点

        中东欧16国是指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马其顿、塞尔维亚、波黑、黑山、阿尔巴尼亚,其中,前11个国家已经加入欧盟,它们占欧盟人口总数的16%,占总GDP的9%,占总就业人数的15%。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的影响,中东欧国家在2012年之后纷纷开始提出了“向东开放”政策,这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不谋而合。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中,中东欧地区是倡议的区域支撑点,是我国连接欧洲的重要通道。从总体上看,中东欧16国在经济发展基础、政治环境等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中东欧核心地区经济增长乐观,16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中东欧地区在过 去20年时间里不断在努力在缩小与西欧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中东欧核心区(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伴随着市场开放,海外资金大量流入以及创业精神的兴起,形成了成熟和具有竞争力的市场经济。最近两年来,中东欧核心区冲破了后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经济增速放缓或衰退的局面,在2016-2017年重回快速增长轨道,2016年,该地区GDP增速是拉丁美洲的8倍。

        中东欧16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波兰是中东欧地区最大的经济体。波兰在2004年加入欧盟后成为欧盟第8大经济体和全球第24大经济体。2017年,该国GDP达到5099亿美元,GDP增速达到4.6%,人均GDP约为13440美元。2017年,波兰货物和服务出口超过4000亿美元。中东欧16国中,有三个国家人均GDP不到1万欧元,分别是阿尔巴尼亚、摩尔多瓦和黑山。摩尔多瓦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79亿美元,人均GDP约为2240美元。中东欧经济相对开放,区内主要国家的贸易壁垒普遍较低。根据世界经济论坛评分,就限制进口商品在地方市场竞争力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而言,10个中东欧国家的情况好于平均水平。

        第二,中东欧国家经济基础条件存在很大差异。

        中东欧地区总人口超过1.2亿,人口最多的国家是波兰,约3800万,人口最少的国家黑山仅有60多万。按照地域划分,中东欧国家亦可分为中欧国家、南欧国家和波罗的海三国。加入欧盟的国家有11个,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国家6个,分别是捷克、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和爱沙尼亚。中东欧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煤炭和褐煤,以及多种金属矿石资源,包括铜、锌和铅等。罗马尼亚的石油储量最为丰富,中东欧及其沿海亦有多条联接欧盟和俄罗斯以及其他地区的主要油气管道。

        中东欧各国公共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各不相同。根据世界经济论坛资料,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和捷克的公共基础设施水平跻身全球前40位之列,而波兰、塞尔维亚和罗马尼亚则排在100名之外。中东欧地区至少包含五大语言体系,斯拉夫语、波罗的语、阿尔巴尼亚语、匈牙利语和爱沙尼亚语等,除各国本土语言外,越来越多的人说英语,而区内部分地区也广泛使用德国和俄语。

        第三,政治稳定性存在差异。

        中东欧是一个地缘政治概念,这一地区所包括的十六个国家在政治体制、政治传统和政治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着本质上的巨大差异。尽管中东欧国家自苏东剧变以来分别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总体政治环境稳定,但部分国家政党制度仍处于分化组合进程中,政治历史关系相对复杂。

        第四,中东欧劳动力教育水平较高。

        各大中东欧国家教育入学率都超过50%,不仅高于巴西、印度和中国,甚至比德国还高。相比西欧国家,中东欧劳动力成本水平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中东欧在制定工资标准时较为灵活。正因为如此,许多共享服务业和业务流程外包中心不断进驻中东欧地区,埃森哲、巴克莱、英国石油、戴尔、DHL、帝亚吉欧、埃克森美孚、简柏特、惠普等公司均已经在中东欧地区开展业务。

        第六,中东欧国家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

        除金融保险、港口、机场、法律服务等特殊行业需要实现申请许可外,外商可自由投资其他任何行业。外商可以将利润、股息和投资资本汇出。外商可以购买房地产和其他资产。外国投资者获得保护,不受国有化、没收、征用之害。中东欧国家对外资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波兰加入欧盟后实行欧盟关于公共资助的政策规定,国家可以对本国企业的投资给予公共资助即地区发展资助、水平资助和产业资助。波兰共设立经济特区14个,在特区内实行更为优惠的政策。捷克采用欧盟国家资助规则,减少对制造业投资项目的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加大对技术中心和商业支持服务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匈牙利对投资于技术更新和在匈设立区域中心的外国投资,给予资金支持和补贴。克罗地亚对外资的激励涉及税收激励、关税激励、就业激励、培训激励等。

        第七,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逐渐加强。

        双边贸易增长迅速。2003-2016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边贸易从86亿上升到了587亿美元。中国在中东欧国家的投资项目持续增加。投资领域涉及机械、电子、电信、化工、印刷、农业、汽车、物流、新能源等部门。2017年是我国与中东欧国家“16+1合作”机制的5周年。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11月出席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发表的署名文章中表示,我国与16个中东欧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日益加深,先后同塞尔维亚、波兰和匈牙利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捷克成为了战略伙伴,经济合作稳步增长,并提出了从共建“一带一路”中寻找新动力、深化互联互通和产能等领域合作的希望。

        二、主要国家数字议程战略

        与欧盟国家相比,中东欧国家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普遍较为落后。继2014年欧盟发布了《欧洲数字议程战略——重塑欧洲经济》后,大部分中东欧国家在该数字议程框架下制定了相应的数字战略,以其改善数字基础设施,通过互联网的带动作用,加大国内投资力度和吸引外来投资,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1)《2020年爱沙尼亚数字议程》

        波罗的海三国之一的爱沙尼亚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处于欧洲国家前列,是全球信息技术发展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目前,爱沙尼亚拥有欧洲最快的互联网,宽带普及率高达98%,政府已基本实现无纸化电子政务运作,电子身份证可接入4000多项公共和私人的数字化服务。在信息通信技术不断普及和应用的背景下,2014年,爱沙尼亚政府提出了《2020年爱沙尼亚数字议程》发展规划。该议程在建成下一代宽带网络,建立北欧数字基础设施研究所等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

        爱沙尼亚政府在充分考虑到目前仍有地区尚无高速网络接入、互联网自由和网络中立不足等问题基础上,将2020年数字议程的目标设定为:建设百兆及更快网络系统;进一步提高网民比例,提高民众和企业对于借助信息通信技术的公共服务满意度;培养信息通信技术专业人才,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等。具体举措包括:扩展网络接入渠道,进一步发展公共和个人服务平台,提升民众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交流技能;政府机构精细化管理,借助ICT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公众参与,提高决策效用;提升国家形象和知名度,全面向世界展示爱沙尼亚信息社会发展,与世界共享相关经验。

        《2020年爱沙尼亚数字议程》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17年,爱沙尼亚每百名居民固定电话用户数量达到29人,每百居民移动电话用户数量达到148.7人,每百居民固定宽带用户数量达到31.1人,3G网络覆盖率达到99%,LTE/WiMAX网络覆盖率达到99%。移动网络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0.2%,固定宽带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1.2%,500兆以上移动宽带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0.1%,1G以上为0.5%。家庭计算机拥有率为89.6%,家庭互联网拥有率为86.2%,个人使用互联网的比重为87.2%,平均每位互联网用户带宽为210.8kbs。根据联合国最新(2016)《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爱沙尼亚电子政务水平位居全球第13名,在国际电联最新(2017)《衡量信息社会报告》中,爱沙尼亚的IDI指数排在全球第17位。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最新(2016)《全球信息技术报告》中,爱沙尼亚的网络就绪指数排在第22位,其中,与ICT相关立法、移动通信覆盖率、互联网竞争力、成人识字率、移动宽带用户数量、政府ICT应用效率等分指标方面位居全球前几名。

        (2)《数字捷克2.0——通向数字经济的未来之路》

        捷克共和国地处欧洲中心地区,总人口约为1000万。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捷克政府为吸引投资,扩大出口和促进国内就业,在构建互联网基础设施、利用信息技术促进社会经济增长等数字领域加快了部署。捷克政府早在2011年便出台了《数字捷克》战略,旨在促进发展捷克通信产业,缩小数字鸿沟。2013年,捷克政府在此战略基础上通过了《数字捷克2.0——通向数字经济的未来之路》国家决议,明确了捷克未来借助数字技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道路。

        捷克政府出台数字捷克2.0的目的是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的协同作用,提高捷克经济的竞争力,吸引外来投资,改善商业环境,建立有效协调机制等。围绕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如何促进经济增长两个方面,捷克政府制定了2020年前工作目标,即采用不同方式对互联网环境建设进行监管;支持高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2020年前全部居民用户宽带速度达到每秒至少30兆,半数居民实现每秒100兆;为电子设备终端用户提供更有效的无限频谱应用技术;提高ICT可用性;确保自由访问互联网;建设互联网公众服务平台;支持信息自由和个人数据报告的法律机制建设等内容。

        2017年,捷克每百名居民固定电话用户数量达到16.3人,每百居民移动电话用户数量达到115.5人,每百居民固定宽带用户数量达到28.4人,3G网络覆盖率达到99.7%,LTE/WiMAX网络覆盖率达到99.7%。移动网络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1.1%,固定宽带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0.9%,500兆以上移动宽带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0.8%,1G以上为0.5%。家庭计算机拥有率为75.6%,家庭互联网拥有率为76.1%,个人使用互联网的比重为76.5%,平均每位互联网用户带宽为180.7kbs。根据联合国最新(2016)《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捷克电子政务水平位居全球第50名,在国际电联最新(2017)《衡量信息社会报告》中,捷克IDI指数排在全球第43位。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最新(2016)《全球信息技术报告》中,捷克的网络就绪指数排在第36位。

        (3)“2014-2020数字波兰”

        2014年12月,波兰行政和数字化部、基础设施与发展部提出的“2014-2020数字波兰”欧盟执行计划获得欧盟委员会批准。该项目的主要实施目标是加强波兰数字化基础,使波兰成为欧盟地区的领导者之一。数字化基础的支持重点主要包括三个方向:第一,高速互联网的全面覆盖,该项目的支持资金约为10亿欧元,项目目标是在2020年前实现每位波兰居民接入30兆以上宽带网络;第二,高效便捷的电子政务,项目支持资金约为9亿欧元,项目目标是2020年前,使每个波兰人能够使用先进的电子服务;第三,提升全社会数字能力。项目支持资金为1.45亿欧元,目标是2020年前,50%以上的波兰人口数字素养达到适中水平,以上三个项目总支持资金约为21亿欧元。

        2017年,波兰每百名居民固定电话用户数量达到21.3人,每百居民移动电话用户数量达到138.7人,每百居民固定宽带用户数量达到19.2人,3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LTE/WiMAX网络覆盖率达到100%。移动网络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0.7%,固定宽带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0.9%,500兆以上移动宽带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0.1%,1G以上为0.7%。家庭计算机拥有率为80.1%,家庭互联网拥有率为80.4%,个人使用互联网的比重为73.3%,平均每位互联网用户带宽为83.3kbs。根据联合国最新(2016)《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波兰电子政务水平位居全球第36名,在国际电联最新(2017)《衡量信息社会报告》中,捷克IDI指数排在全球第49位。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最新(2016)《全球信息技术报告》中,波兰的网络就绪指数排在第42位。

        为加快推进“2014-2020数字波兰”计划,2018年,波兰数字事务部就“波兰5G战略”公开征询意见。该计划要求在2020年前,至少在波兰一个城市内完成5G商用移动网络覆盖,2025年前,在波兰全部城市和交通系统中实现网络覆盖。与此同时,波兰相关主管部门正在考虑在2020年在700MHz频段内分配频谱,在2021年3400MHz-3800MHz和26GHz范围内分配频谱。

        (4)“2020罗马尼亚数字议程国家战略”

        2015年,罗马尼亚政府通过了“2020罗马尼亚数字议程国家战略”。该战略在2020年前的总投资预计为24亿欧元,目标是2020年前,战略实施结果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使GDP增长13%,就业人口增长11%,行政开支减少12%。

        “2020罗马尼亚数字议程国家战略”定义了四个行动计划,第一,电子政务行动计划,即通过发展互操作性、网络安全、云计算和社交媒体提高公共部门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从而减低行政开支;第二,教育、文化和卫生行动计划,这些领域的主要支持者将主要来自行业层面;第三,电子商务行动计划,加大ICT领域研发,利用罗马尼亚在该领域的优势,支持私营部门的经济增长;第四,社会融合行动计划,主要涉及内容是宽带和基础设施服务。

        该战略的具体目标包括,2020年,罗马尼亚35%的公民使用电子政务,60%以上罗马尼亚居民成为固定网民,至少30%网民实现在线交易,30兆以上宽带网络在全国的覆盖率达到80%。、

        2017年,罗马尼亚每百名居民固定电话用户数量达到19.1人,每百居民移动电话用户数量达到106.4人,每百居民固定宽带用户数量达到20.7人,3G网络覆盖率达到99.9%,LTE/WiMAX网络覆盖率达到75.2%。移动网络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0.7%,固定宽带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0.9%,500兆以上移动宽带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0.2%,1G以上为0.5%。家庭计算机拥有率为74%,家庭互联网拥有率为72.4%,个人使用互联网的比重为59.5%,平均每位互联网用户带宽为155.5kbs。根据联合国最新(2016)《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罗马尼亚电子政务水平位居全球第75名,在国际电联最新(2017)《衡量信息社会报告》中,罗马尼亚IDI指数排在全球第58位。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最新(2016)《全球信息技术报告》中,罗马尼亚网络就绪指数排在第66位。

        (5)保加利亚成在2018年上半年作为欧盟轮值主席国提出优先考虑推动欧盟地区数字单一市场

        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保加利亚在数字议程战略上采取了主动与欧盟数字单一市场计划进行接轨。根据联合国最新(2016)《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保加利亚电子政务水平位居全球第52名,在国际电联最新(2017)《衡量信息社会报告》中,保加利亚IDI指数排在全球第50位。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最新(2016)《全球信息技术报告》中,保加利亚网络就绪指数排在第69位。2017年,保加利亚每百名居民固定电话用户数量达到21人,每百居民移动电话用户数量达到127.2人,每百居民固定宽带用户数量达到24.1人,3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LTE/WiMAX网络覆盖率达到86.8%。移动网络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4.1%,固定宽带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1.6%,500兆以上移动宽带价格在人均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为2.7%,1G以上为0.9%。家庭计算机拥有率为60.2%,家庭互联网拥有率为63.5%,个人使用互联网的比重为59.8%,平均每位互联网用户带宽为175.9kbs。

        2018年上半年,欧盟经济体中较为落后的保加利亚在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在涉及电信领域的欧盟发展项目提案中,保加利亚提出将优先考虑数字单一市场作为增长的动力。第一,与所有利益攸关方在电信监管方面寻求均衡和妥协的解决方案;第二,确保对隐私的保护,个人资料和信息的机密性,以此鼓励消费者在数字领域的创新发展;第三,在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方面,主张消除所有可能阻碍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和经济运行的因素,让消费者能够充分参与数字单一市场,并有效利用在线互动;第四,在欧盟网络安全方面,支持提高韧性和高标准的安全标准,在互联网经济和社会所带来的网络威胁脆弱性影响下,充分考虑欧洲公民和数字企业在数字空间和数字技术方面加强信任方面的需求;第五,保加利亚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将完成由欧盟电子通信监管机构提出的建立欧盟电子通信代码的谈判工作,谈判的内容将主要涉及网络安全法;第六,2018年上半年,将在轮值主席国框架下由欧盟委员会共同组织召开数字化大会。

        三、我国与中东欧国家开展数字经济合作的政策建议

        总体上看,中东欧主要国家所提出与数字议程相关的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发展电子商务、提高电子政务服务水平、为教育、商业、卫生和文化提供便利化的信息环境。结合中东欧地区经济和其他条件,在我国与中东欧国家展开数字经济合作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抓住发展数字经济的机遇,将中东欧国家“向东开放”的权宜之计变为“长久之计”

        我国与中东欧国家距离遥远,在社会制度、文化传统、语言习惯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双方没有历史遗留问题,但在除经贸合作之外也没有需要相互支持的战略问题,因此,我国目前与中东欧国家的互联互通水平并不高。中东欧国家在后金融危机时期选择了“向东开放”,通过开放市场大门吸引来自东部国家的投资,这首先是由于欧盟陷入金融危机、债务危机、难民、英国脱欧等因素而出现经济增长动力减弱而导致的“权宜之计”,与欧盟形成统一的市场仍然是中东欧国家的首选项。当前,数字经济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引发全球瞩目,借助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关注中东欧国家在数字领域的问题,与其开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数字创新、数字人才培养等互利合作,有助于中东欧国家将“向东发展”的“权宜之计”变为“长久之计”。

        (二)加强数字经济和ICT领域政产业学界的广泛对话与交流

        消除疑虑和增加信任是开展合作的基础。目前,对于我国和中东欧国家来说,在ICT领域和数字经济领域的相互了解并不多。在此情况下,建议抓住一切与中东欧国家、与“16+1”有关的机制和平台,大力支持和促进ICT领域和数字经济领域政产学研界的对话和交流。鼓励民间企业和中间机构到中东欧国家考察调研,在务实了解中东欧国家数字领域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合作的多元化发展。

        (三)在中东欧核心区或数字基础好的国家打造数字合作样板

        结合我国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地理信息等数字领域的优势,在中东欧核心区或数字基础好的国家,研究合作建立数字产业园的可行性,将数字产业园建设成为新技术的研发中心、新项目的孵化中心,新产品的制造中心,新经济领域的拓展中心,加快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市场化,并使成果通过中东欧进入欧盟市场,使数字产业园成为欧盟地区数字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之一。

  

        作者:张冬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工业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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